维血康颗粒
通用名称:维血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637
生产企业: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补肾健脾,补血养阴。适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面色萎黄,眩晕耳鸣,腰膝酸软,倦怠体瘦。营养性贫血、缺铁性贫血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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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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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袋装10g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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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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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党参、熟地黄、黑豆、山药、陈皮、砂仁、何首乌、硫酸亚铁、山楂。辅料为蔗糖。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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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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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37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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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健脾,补血养阴。适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面色萎黄,眩晕耳鸣,腰膝酸软,倦怠体瘦。营养性贫血、缺铁性贫血属上述证候者。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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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小儿一次半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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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排黑便,因铁与肠内硫化氢结合生成黑色硫化铁,从而使大便变黑,患者勿须顾虑。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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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油腻食物。|2.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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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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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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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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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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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含硫酸亚铁。不应与浓茶同服;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饭前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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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