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胶丸
通用名称:维生素A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34
生产企业: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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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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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000IU*100粒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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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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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维生素A醋酸酯。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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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黄色或深黄色油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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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234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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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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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到2万单位,再用药2月。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到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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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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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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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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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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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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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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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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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