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通用名称: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044
生产企业: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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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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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7.5mg*7片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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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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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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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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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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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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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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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 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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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低血压、显著心动过缓。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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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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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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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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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本药属于2A类即无部分激动活性的β1-受体阻断药(心脏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它对β1-受体有选择性阻断作用,无PAA(部分激动活性),无膜稳定作用。其阻断β-受体的作用约与普萘洛尔(PP)相等,对β1-受体的选择性稍逊于阿替洛尔。美托洛尔对心脏的作用如减慢心率、抑制心收缩力、降低自律性和延缓房室传导时间等与普萘洛尔、阿替洛尔(AT)相似,其降低运动试验时升高的血压和心率的作用也与PP、AT相似。其对血管和支气管平滑肌的收缩作用较PP为弱,因此对呼吸道的影响也较小,但仍强于AT。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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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寨的糖尿病患者在加用β-受体阻滞剂时。其β- 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受体阻滞剂意见尚不一致。β-受体阻滞后心脏对反射性交感兴奋的反应降低使全麻和手术的危险性增加,但可用多巴酚丁胺或异丙肾上腺素逆转。尽管如此,对于要进行全身麻醉的患者最好停止使用本药,如有可能应在麻醉前48小时停用。 4.用于噶铬细胞瘤时应先行使用β-受体阻滞药。 5.低血压、心脏或肝脏功能不全时慎用。 6.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与支气管哮喘患者如需使用美托洛尔亦应谨慎从事,以小剂量为宜。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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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