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旋卡多曲颗粒
通用名称:消旋卡多曲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055
生产企业: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1月以上婴儿和儿童的急性腹泻,必要时给与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联合使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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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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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g*12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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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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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消旋卡多曲。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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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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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55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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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1月以上婴儿和儿童的急性腹泻,必要时给与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联合使用。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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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1.5m;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每公斤6m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必要时给与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联合使用。 推荐剂量: 1 婴儿服用剂量:1~9月龄(体重<9kg),每次10mg,每日三次;9~30月龄(体重9~13kg),每次20mg,每日三次;2 儿童服用剂量:30月龄~9岁(13kg~27kg),每次30mg,每日三次;9岁以上(体重>27kg),每次60mg,每日三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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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皮疹、便秘、恶心和腹痛等。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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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以下人群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不能摄入果糖,对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缺少蔗糖酶、麦芽糖酶的患者;对消旋卡多曲过敏者。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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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本规格不推荐孕妇及哺乳妇女使用。孕妇及哺乳妇女应慎用消旋卡多曲。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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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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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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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消旋卡多曲是一个脑啡肽酶抑制剂。脑啡肽酶可降解脑啡肽,本品可选择性、可逆性的抑制脑啡肽酶,从而保护内源性脑啡肽免受降解,延长消化道内源性脑啡肽的生理活性,减少水和电解质的过度分泌。口服消旋卡多曲作用于外周脑啡肽酶,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脑啡肽酶活性,且对胃肠道蠕动和肠道基础分泌无明显影响。2.毒性研究有文献报道,灵长类动物服用治疗剂量100倍的消旋卡多曲12个月,未发现任何毒性反应。小鼠以50mg/Kg(2次/天)的剂量腹腔注射消旋卡多曲10天,在用药期间及停药后,未发现有毒性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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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连续服用本品5天后,腹泻症状仍持续者应进一步就诊或采用其它药物治疗方案;2.本品可以和食物、水或母乳一起服用,请注意溶解混合均匀。3.本品请勿一次服用双倍剂量。4.与细胞色素酶P450-3A4抑制剂如红霉素、酮康唑(可能减少消旋卡多曲的代谢)同时治疗时慎用;5.与细胞色系酶P450-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可能降低消旋卡多曲的抗腹泻作用)同时治疗时慎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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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