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通用名称:盐酸雷尼替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2760
生产企业: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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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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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15g*30粒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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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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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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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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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760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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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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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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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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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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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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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8岁以下小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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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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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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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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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