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胶囊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68
生产企业: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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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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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粒装0.25g×24粒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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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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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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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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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8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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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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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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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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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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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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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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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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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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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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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