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双补丸
通用名称:气血双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81
生产企业: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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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御室金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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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9g*10袋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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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小蜜丸)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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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黄芪、何首乌(酒炙)、白芍、白术(麸炒)、当归、党参、川芎、甘草、熟地黄、女贞子(酒炙)、丹参。辅料为炼蜜。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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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小蜜丸;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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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81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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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气虚血亏引起的少气懒言,语言低微,面色萎黄,四肢无力,形体消瘦,经血不调。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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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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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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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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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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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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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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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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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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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