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保心丸
通用名称:麝香保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1020068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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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上药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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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2.5mg*24丸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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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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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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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有光泽的微丸,截面棕黄色;味苦、辛凉,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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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68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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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芳香温通,益气强心。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心前区疼痛、固定不移;心肌缺血所致的心绞痛、心肌梗死见上述证候者。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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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3次;或症状发作时服用。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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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舌下含服者偶有麻舌感。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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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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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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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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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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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可抑制血清Tc及LDL-C的浓度升高,保护血管内皮细胞和基底膜完整,抑制血管壁炎症和内膜增生,抑制动脉粥样硬化的发展,同时能改善心肌代谢,增强心肌能量储备,促进DNA、RNA的合成,提高机体耐缺氧能力,增强心肌收缩力,提高血浆环腺苷酸(cAMP)水平,抑制血小板的聚集、稳定心肌细胞膜。2.麝香保心丸还具有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通过抑制巨噬细胞释放一氧化氮(NO),肿瘤坏死因子Cl(TNF-C1)等炎症介质,而达到减轻机体组织损伤的作用,并通过降低内皮素(ET)的浓度阻断心室重构过程,进一步改善心功能,对心绞痛产生有利的影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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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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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