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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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清开灵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80028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清开灵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商标

白云山

规格

10ml*18支

1.2g*6袋

剂型

合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880028

国药准字Z20026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1. 一次20~30ml,一日2次2. 儿童酌减。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