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口服液
通用名称:阳春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626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补肾,生精益脑。用于失眠健忘,肾虚腰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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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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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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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口服液)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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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人参、鹿茸、淫羊藿(炙)、菟丝子、山茱萸(酒炙)、阳起石、乌鸡(去毛、爪、肠)。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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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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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26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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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补肾,生精益脑。用于失眠健忘,肾虚腰痛。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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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服用。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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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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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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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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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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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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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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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2. 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 本品宜饭前服用。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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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