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醇片
通用名称:双环醇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12
生产企业: 北京协和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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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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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8片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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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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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双环醇。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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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薄膜片,除去包衣后显为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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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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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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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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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每次25mg, 必要时可增至50mg,每日三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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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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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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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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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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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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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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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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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