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耳油
通用名称:滴耳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74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喜适康 |
|
|
| 规格 |
15ml |
1.2g*6袋 |
|
| 剂型 |
搽剂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冰片、薄荷油、核桃油、黄柏、五倍子。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74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禁忌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方由5味药组成。常用于热毒湿邪之耳病。方中黄柏苦寒,清热燥湿为主药;冰片通窍解毒消肿,五倍子酸涩收敛,共为辅药;核桃油、薄荷油功在清热消肿,用为佐药。诸药配伍,共奏清热消肿,解毒燥湿之功。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