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唑泰阴道软胶囊
通用名称:双唑泰阴道软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358
生产企业: 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性阴道病、霉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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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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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枚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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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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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分甲硝唑200mg,克霉唑160mg,醋酸氯已定8mg,辅料为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酯等。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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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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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58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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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霉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混合感染性阴道炎。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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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双手,戴上指套,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每次1枚,连用7日为一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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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2.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3.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4.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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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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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和克霉唑腹腔或口服给药后,对胎仔均有毒性。2.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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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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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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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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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甲硝唑:(1)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强大的抗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抗菌谱包括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梭状芽孢杆菌、真杆菌、韦容球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2)对阿米巴原虫和滴虫也有较强的杀灭作用。(3)甲硝唑的杀菌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4)本品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胞死亡。(5)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的氮链发生断裂。 2.克霉唑: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有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甾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核改变其通透性,致细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尚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和坏死。 3.醋酸氯己定:(1)本品为抗菌消炎药,某些葡萄球菌、变异链球菌、唾液链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埃希菌和厌氧丙酸菌对本品高度敏感,嗜血链球菌中度敏感,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克雷伯菌属和革兰阴性球菌则低度敏感。(2)氯己定因带阳性电荷,可吸附于粘膜表面,逐渐从吸附部位弥散、释放,产生持续的抑菌作用。(3)可吸附于细菌胞浆膜的渗透屏障,使细胞内容物漏出,低浓度抑制细菌,高浓度杀灭细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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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月经期间不能使用。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4.治疗滴虫性阴道炎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甲硝唑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8.甲硝唑为硝基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 9.治疗期应勤换洗衣物、洗澡,以便提高疗效。 10.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11.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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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