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妇灵胶囊
通用名称:康妇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767
生产企业: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活血化瘀,调经止带。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月经量少、后错,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4g*48粒 |
1.2g*6袋 |
|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
| 主要成分 |
杠板归、苦参、土当归、黄柏等。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67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活血化瘀,调经止带。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月经量少、后错,痛经。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儿童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1 抑制子宫的收缩作用:本品对催产素诱发的子宫痉 挛及痛经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2 对未孕子宫的影响:本品对幼年小鼠子宫发育无明 显影响。3 抗炎及镇痛作用:本品对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具有 抑制作用,对醋酸所致小鼠痉挛具有抑制作用。4 毒性试验表明:本品安全、无毒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 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5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