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氯己定溶液
通用名称:醋酸氯己定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189
生产企业: 北京麦迪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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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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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l*6支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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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洗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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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氯己定。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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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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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189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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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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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肤外用。0.05%溶液局部皮肤及粘膜消毒;创面及阴道冲洗。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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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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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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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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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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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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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某些葡萄球菌、变异链球菌、唾液链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杆菌、厌氧丙酸菌呈高度敏感;对嗜血链球菌中等度敏感,对变形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克雷白杆菌属和革兰阴性球菌(如韦永球菌属)底度敏感。本品吸附在细菌胞浆膜的渗透屏障,使细胞内容物漏出,低浓度抑制细菌,高浓度杀灭细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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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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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