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金霉素眼膏
通用名称:盐酸金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342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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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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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g:05%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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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眼用制剂(眼膏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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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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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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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342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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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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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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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轻微刺激感。|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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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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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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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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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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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眼部常见革兰阳性细菌及沙眼衣原体有抑制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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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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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