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司匹林肠溶片
通用名称:阿司匹林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71021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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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拜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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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g*3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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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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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艾地苯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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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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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21 |
国药准字H10970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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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慢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等所引起的脑功能损害。能改善主观症状、语言、焦虑、抑郁、记忆减退、智能下降等精神行为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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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300mg。 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300mg。 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口服。成人每次30mg(1片),每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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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不良反应发生率3%左右,主要有过敏反应、皮疹、恶心、食欲不振、腹泻、兴奋、失眠、头晕等。偶见白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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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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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孕妇。几个回顾性流行病学研究中,怀孕的头3个月使用水杨酸盐可能与畸形(颚裂﹑心脏畸形)危险性升高有关。但现有的资料不足以评估阿司匹林用于长期治疗(剂量大于150mg/天)时导致畸形的可能性。常规治疗剂量时危险性降低。在一项32,000对母子参与的前瞻性研究中,未显示畸形危险性升高。孕妇服用水杨酸前应审慎权衡利弊;作为预防措施,长期治疗的剂量尽量不超过150mg/天。在妊娠最后。个月,服用高剂量的阿司匹林(大于200mg/天)可能导致孕期延长,母体子宫的收缩受抑和胎儿的心肺毒性(例如动脉导管提前关闭)。此外,母亲和胎儿的出血风险增加。分娩前短期服用高剂量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颅内出血,尤其是早产儿。因此所有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禁用于妊娠最后。个月的妇女,除非在正确的临床专家建议和严密监测下极有限的应用于心血管和产科。2. 哺乳期妇女。水杨酸盐及降解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目前未发现偶然服用时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停止哺乳。但常规服用或高剂量摄入时,应尽早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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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如未咨询医生,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不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伴或不伴发热的病毒感染。某种病毒性疾病,尤其是流感A,B和水痘,可能会发生少见的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征,需立即进行药物治疗。合并应用阿司匹林时发生Reye综合征的风险可能增加,但相关性尚未得以证实。持续地呕吐可能是Reye综合征的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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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用药请参见【注意事项】,使用前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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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本品为脑代谢、精神症状改善药,可激活脑线粒体呼吸活性,改善脑缺血的脑能量代谢,改善脑内葡萄糖利用率,使脑内ATP产生增加,抑制脑线粒体生成过氧化脂质,抑制脑线粒体膜脂质过氧化作用所致的膜障碍。本品毒副反应低,LD50小鼠、大鼠>10000mg/kg,大鼠20mg/(kg·d)口服半年,狗100mg/(kg·d)口服1年未见明显毒性反应,无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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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长期服用,要注意检查GOT、GPT等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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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