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苯达唑片
通用名称:阿苯达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816
生产企业: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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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福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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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10片 |
0.15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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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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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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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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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816 |
国药准字H22021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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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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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片,顿服。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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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 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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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 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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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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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
8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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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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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它可阻断虫体对多种营养和葡萄糖的摄取,导致虫体糖原耗竭,致使寄生虫无法生存和繁殖。 |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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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 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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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