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970
生产企业: 河南润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 商标 |
|
||
| 规格 |
- |
0.15g*30粒 |
|
| 剂型 |
丸剂(水丸)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70 |
国药准字H2202189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8岁以下小儿禁用。 |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人的肝肾功能降低,为保证用药安全,剂量应进行调整。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H2受体抑制剂,具有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迅速。 |
|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