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颗粒
通用名称:益母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652
生产企业: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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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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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0袋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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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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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主要成份:维生素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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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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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2 |
国药准字H22026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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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B1缺乏症,如脚气病、神经炎、消化不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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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1. 成人:(1) 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男性青年及成人1. 2~1. 5mg,女性青年及成人1~1. 1mg,孕妇1. 5mg,乳母1. 6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 治疗用量:① 成人脚气病(轻型或重型维持量),一次5~10mg,一日3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次5~10mg,一日3次,至症状改善。② 妊娠期由于维生素B1缺乏而致神经炎:一日5~10mg。③ 嗜酒而致维生素B1缺乏:一日40mg。2. 儿童:(1) 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出生至3岁婴儿0. 3~0. 7mg,4~6岁小儿0. 9mg,7~10岁小儿1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2) 治疗用量:① 小儿脚气病(轻型),一日10mg。② 维生素B1缺乏症,一日10~50mg,分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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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推荐剂量的维生素B1几乎无毒性,过量使用可出现头痛、疲倦、烦燥、食欲缺乏、腹泻、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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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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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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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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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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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推荐剂量的维生素B1几乎无毒性,过量使用可出现头痛、疲倦、烦燥、食欲缺乏、腹泻、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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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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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