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OTC甲类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布洛芬混悬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54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温胃降逆颗粒
温胃降逆颗粒
类型

OTC甲类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30ml*4瓶

1.2g*6袋

剂型

口服混悬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性状

本品为红色混浊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生产企业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54

国药准字Z20026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6 16-21 57-9 22-27 810-12 28-32 10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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