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分散片
通用名称:格列齐特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102
生产企业: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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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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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0mg*40片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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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分散片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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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本品主要成分羚羊角﹑白芍﹑桑椹﹑天竺黄﹑香附﹑延胡索(醋炙)﹑玄参﹑黄精﹑黄药子﹑女贞子等14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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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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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02 |
国药准字Z22021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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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Ⅱ型糖尿病。 |
本品用于育阴潜阳,豁痰散结,降逆和中。用于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引起的突眼,多汗心烦,心悸怔忡,口渴,多食,肌体消瘦,四肢震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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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
口服,一次5g(25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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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 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2. 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3. 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4. 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5. 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6. 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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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2. 磺酰脲类药物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 重症感染﹑手术前后及严重外伤者禁用。4. 重症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和昏迷前期禁用。5. 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障碍者禁用。6. 幼年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减少患者禁用。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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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格列齐特有致畸作用,而且在乳汁中分泌,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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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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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Ⅱ型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用药量应减少,宜用作用时间较短的制剂,避免用长效制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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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是第二代磺酰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 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还证明格列齐特能降低血小板聚集和粘附力,防止纤维蛋白沉积在微血管壁上,对糖尿病微血管病变有防治作用。动物实验结果表明,长期使用格列齐特能明显降低胆固醇,降低甘油三酯和脂肪酸。组织学检查表明,它可抑制由高胆固醇食物引起的动脉、尤其是冠状动脉的损伤,对减少心血管并发症有利。毒理研究:急性毒性:小鼠静脉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295,雌性为315;皮下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1141,雌性为1134,口服给药雄性和雌性小白鼠的最大给药量均超过5000mg/kg。大鼠静脉注射给药LD50(mg/kg)雄性为382,雌性为387;皮下注射给药雄性和雌性大白鼠最大给药量均超过1000mg/kg;口服给药雄性和雌性大白鼠最大给药量均超过5000mg/kg。 生殖毒性:格列齐特大鼠给予中毒剂量(400mg/kg·d),见出产率下降、授乳不良、胎鼠体重下降、子代的死亡率升高、体重增长抑制。家兔给予格列齐特中毒剂量(120mg/kg·d),见胎鼠死亡,低于此剂量则未见明显异常。 已有研究报道格列齐特能通过胎盘引起新生儿低血糖,但是尚不能确定格列齐特是否在人类乳汁中分泌。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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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2. 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3. 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4. 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5. 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6.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7. 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8. 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9. 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10. 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11. 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12. 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
宜戒饮酒及煎炸,辛刺激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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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