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通用名称: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ZC20160004
生产企业: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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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念慈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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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0ml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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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膏剂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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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蜂蜜、麦芽糖、糖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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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体;具杏仁香气,味甜,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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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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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ZC20160004 |
国药准字Z220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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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
本品用于滋阴清肺,止咳平喘。本品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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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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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皮疹、瘙痒、腹泻、腹痛、恶心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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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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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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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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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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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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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情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7.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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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