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儿清解液
通用名称:健儿清解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309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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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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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l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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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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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陈皮、金银花、菊花、苦杏仁、连翘、山楂。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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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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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09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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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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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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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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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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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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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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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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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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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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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