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咽滴丸
通用名称:清咽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04
生产企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
功能主治: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本品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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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松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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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0mg*50丸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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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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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薄荷脑﹑青黛﹑冰片﹑诃子﹑甘草﹑人工牛黄﹑聚乙二醇60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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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滴丸;味微苦、气辛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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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04 |
国药准字H4402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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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本品用于风热喉痹,咽痛,咽干,口渴,或微恶风,发热,咽部红肿,急性咽炎见上述症候者。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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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4-6丸(1-2丸连续含服),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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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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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2. 孕妇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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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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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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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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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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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2. 孕妇慎用。3.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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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