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金片
通用名称:苦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130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本品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咽侧索红肿,咽粘膜﹑悬壅垂红肿,咽后壁滤泡增生,舌边尖红,苔薄脉浮。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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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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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41g*12片*2板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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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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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苦地丁,金银花,黄芩,牛蒡子,桔梗,玄参,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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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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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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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30 |
国药准字H4402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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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本品主治急性咽炎,症见:咽痛,或干燥灼热,发热,微恶风,咽侧索红肿,咽粘膜﹑悬壅垂红肿,咽后壁滤泡增生,舌边尖红,苔薄脉浮。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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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重症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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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腹泻。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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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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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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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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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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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可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减轻甲醛所致小鼠疼痛,抑制吸附霍乱菌苗所致家兔体温升高;本品对小鼠感染金葡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肺炎病毒PVM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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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3.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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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