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232
生产企业: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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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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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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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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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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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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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32 |
国药准字H4402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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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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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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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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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2.混浊或变色勿用。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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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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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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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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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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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2.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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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