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片
通用名称:肌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903
生产企业: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0.2g |
0.25g*12粒*3板 |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何首乌﹑虎杖﹑贯众﹑肉桂﹑明矾﹑石榴皮﹑当归﹑丹参﹑沙苑子﹑人参﹑麻黄。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903 |
国药准字Z220255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乙型病毒性肝炎,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儿童用药 |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