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素胶囊
苦参素胶囊

苦参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苦参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763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苦参素胶囊
苦参素胶囊
肌苷片
肌苷片
类型

处方药

OTC甲类

商标

规格

0.1g*24粒

0.2g

剂型

胶囊剂

片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氧化苦参碱 分子式:C15H24N2O2H2O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无臭,味苦。

生产企业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63

国药准字H440209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口服: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不良反应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偶见胃部不适。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2.妊娠期禁用。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老人用药

减量或遵医嘱。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药理作用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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