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丸
通用名称:清音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598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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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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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g*10丸 |
2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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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蜜丸)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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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主要成份为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g1﹑三七皂苷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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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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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598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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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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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l丸,一日2次。 |
1.肌肉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2.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400ml 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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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出现咽干、头昏、心慌和皮疹,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2.偶见过敏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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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2.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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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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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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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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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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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在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 4.凡因急、慢性喉炎而声哑者用之,急性咽喉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喉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因其它原因如声带小结、息肉等而失音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3.若发现溶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4.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肌内注射若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6.颜面皮肤潮红,轻微头胀痛不影响本品的使用;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可继续使用。 |7.糖尿病患者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8.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9.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做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10.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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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