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母草颗粒
通用名称:益母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067
生产企业: 广西葛洪堂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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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金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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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g*12袋 |
2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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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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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主要成份为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g1﹑三七皂苷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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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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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67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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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月经量少。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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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1.肌肉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2.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400ml 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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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个别患者出现咽干、头昏、心慌和皮疹,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2.偶见过敏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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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2.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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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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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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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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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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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3.若发现溶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4.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肌内注射若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6.颜面皮肤潮红,轻微头胀痛不影响本品的使用;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可继续使用。 |7.糖尿病患者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8.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9.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做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10.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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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