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咳片
通用名称:连花清咳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200004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 商标 |
以岭® |
|
|
| 规格 |
片重0.46g(相当于饮片1.84g) |
2ml:100mg |
|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
| 主要成分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主要成份为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g1﹑三七皂苷R1。 |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微,味苦。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1.肌肉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2.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400ml 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
| 不良反应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1.个别患者出现咽干、头昏、心慌和皮疹,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2.偶见过敏性反应。 |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2.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
孕妇慎用。 |
|
| 儿童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3.若发现溶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4.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肌内注射若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6.颜面皮肤潮红,轻微头胀痛不影响本品的使用;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可继续使用。 |7.糖尿病患者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8.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9.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做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10.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