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09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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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太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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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10支 |
2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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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液 |
注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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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主要成份为人参皂苷Rb1﹑人参皂苷Rg1﹑三七皂苷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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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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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Z2007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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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证;动脉粥状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脑栓塞﹑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淤血阻络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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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1.肌肉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2.静脉注射:一次200~400mg,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400ml 稀释后缓缓滴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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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1.个别患者出现咽干、头昏、心慌和皮疹,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2.偶见过敏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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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出血性脑血管病急性期禁用。|2.人参﹑三七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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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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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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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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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报道有患者用药后产生局部或全身皮疹,另有严重者产生胸闷、心慌、哮喘、血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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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3.若发现溶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4.输液速度不宜过快,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肌内注射若出现疼痛、肿块时,应改为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6.颜面皮肤潮红,轻微头胀痛不影响本品的使用;偶有轻微皮疹出现,可继续使用。 |7.糖尿病患者可用0.9%氯化钠注射液代替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8.阴虚阳亢或肝阳化风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 |9.心痛剧烈及持续时间长者,应做心电图及心肌酶学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10.根据《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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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