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夜光丸
通用名称:石斛夜光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0044
生产企业: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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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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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丸重9g |
5ml:0.75g(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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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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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等25味。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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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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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44 |
国药准字H20033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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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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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法如下: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大蜜丸每丸重9克用法如下: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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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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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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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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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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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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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与细菌体内的对氨基苯甲酸(PABA)竞争,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碍细菌的生长、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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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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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