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香正气口服液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409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太极 |
亚东 |
|
| 规格 |
10ml*10支 |
3.6g*2瓶 |
|
| 剂型 |
口服液 |
丸剂 |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聚山梨酯80、肉桂油。 |
麝香 30g、木鳖子(去壳去油)150g、 制草乌 150g 、枫香脂 150g、 乳香(制) 75g 、没药(制) 75g、五灵脂(醋炒)150g 、当归(酒炒) 75g 、地龙 150g、香墨 12g。 |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微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糊丸;气香,味微苦。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国药准字Z2009305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中和。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带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多发性脓肿,瘿瘤,瘰疬,乳岩,乳癖。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1.2g~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偶有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应,停药后上述症状自行消失。 |
|
| 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禁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孕妇及哺乳期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有医师指导。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运动员慎用。2. 本品含制草乌,不宜过量久服。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