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心丹
通用名称:营心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51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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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同仁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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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30粒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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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水丸)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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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人参、人工牛黄、蟾酥(酒炙)、丁香、冰片、肉桂、猪胆粉。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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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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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1 |
国药准字Z110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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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心通脉,镇静止痛。用于心气不足、心阳虚亏引起的胸闷心悸、心痛。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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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早晚饭后用温开水送服或含化,一次1~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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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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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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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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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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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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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有加强心肌收缩力,提高心脏耐缺氧能力以及抑制血小板聚集等作用。1.加强心肌收缩力:家兔心脏离体灌流实验表明,本方1.25×10-3g/ml可使右心房收缩力明显加强,对心率无明显影响,但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心律不齐。整体实验,可使家兔心率减慢。对麻醉猫的研究表明,营心丹(15mg/kg,iv)对冠脉血流量、冠脉阻力、心率及血压均无显著影响。2.抗缺氧:给昆明种小鼠灌服本方(0.2ml,相当于15mg生药)后30分钟置于密闭容器内,其死亡时间明显延长;对死亡动物检测发现,大脑中乳酸含量明显减少,肝脏及心脏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0.5g/kg(ip)对异丙肾上腺素引起的心肌耗氧量增加有抑制作用,从而能显著提高小鼠的耐缺氧能力,使生存时间延长;但对静脉注射脑垂体后叶素引起之心肌缺血无保护作用。3.抗凝作用:体外实验结果表明,营心丹可明显抑制胶原诱导的家兔血小板聚集。说明本药尚有一定的抗凝血作用。营心丹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主要不是通过扩张冠脉和增加冠脉血流量,而是通过减少机体耗氧量特别是心肌耗氧量以及抗血小板聚集等综合作用所致。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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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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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