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环孢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06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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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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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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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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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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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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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06 |
国药准字Z110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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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眼角膜移植术后的免疫排斥反应。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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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仅进行了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预防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的临床试验,对本品单...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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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中有部分患者出现眼部轻微刺激症或结膜轻度充血,有报道偶见睫毛脱落、角膜上皮缺损、眼周皮炎、过敏症、角膜上皮点状病变等症状,但停药后可自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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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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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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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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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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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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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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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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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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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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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角膜移植术后如发生植片排斥反应,临床医生可视排斥反应的轻重不同适当增加本品滴眼次数。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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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