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30012
生产企业: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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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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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l: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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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眼剂 |
丸剂(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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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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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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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Z340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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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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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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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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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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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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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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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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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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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