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片
通用名称:醋酸泼尼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0009
生产企业: 涛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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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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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mg/片 |
6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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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丸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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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大黄(醋制)、刘寄奴、红花、当归、香附(制)、莪术(醋制)、青皮、枳实(炒)、川芎、降香、赤芍、槟榔、自然铜(煅)、延胡索(制)、牛膝、桃仁、苏木、土鳖虫(酒润)、威灵仙、三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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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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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国药准字Z3202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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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行气活血,舒筋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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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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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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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1.孕妇及小产后忌服。2.破肉流血及有并发症忌服。3.凡患有斯症者宜戒色欲及怒及怒气热毒虾蟹酸辣肥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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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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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
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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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年老体虚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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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1.对毛细血管通透性的增加的影响:用跌打损伤丸0.235g(生药)/kg对家兔灌胃给药,本品能明显增加毛细血管通透性,伊文思兰含量明显下降。2.对家兔凝血时间的影响:用跌打损伤丸0.251g(生药)/kg对家兔灌胃给药,跌打损伤丸能延长凝血时间,表明本品有很好的抗凝血的作用。3.对小鼠热柏法的镇痛作用:取本品0.235g(生药)/kg给小鼠灌胃给药,本品能明显增加小鼠的痛阀值,表明本品具有良好的镇痛作用。4.对小鼠扭体法的镇痛作用:取本品0.235g(生药)/kg给小鼠灌胃,跌打损伤丸能显著减少小鼠扭体反应次数,表明本品有一定的镇痛作用。5.毒理作用:取本品制成0.144g(生药)/ml的药液灌服大白鼠一个月。日给药量为成人日服用量的30倍,未见毒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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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1.孕妇忌服。儿童慎用。 2.月经期停服。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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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