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洛昔康胶囊
通用名称:美洛昔康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643
生产企业: 广东人人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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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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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7.5mg*10粒 |
5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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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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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醋酸泼尼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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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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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43 |
国药准字H340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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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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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15毫克/天,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2.骨关节炎:7.5毫克/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天。4.严重肾衰竭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天。5.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6.本品最大剂量建议为15毫克/天。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 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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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口服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1. 胃肠道: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 1%~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 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2. 血液:频率超过1%:贫血。频率介于0. 1%~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因素之一。3. 皮肤病学: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频率介于0. 1%~1%之间:口炎﹑荨麻疹。频率小于0. 1%:感光过敏。4. 呼吸道:频率少于0. 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5. 中枢神经系统: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频率介于0. 1%~1%之间:眩晕﹑耳鸣﹑嗜睡。6. 心血管:频率多于1%:水肿。频率介于0. 1%~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7. 泌尿生殖系统:频率介于0. 1%~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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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2.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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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 |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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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 |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却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青光眼﹑白内障的危险性都增加。儿童使用激素的剂量除了一般的按年龄和体重而定外,更应该按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而定。对于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儿的治疗,其激素的用量应根据体表面积而定,如果按体重而定则易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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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用糖皮质激素易产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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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日和5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剂量的4.9倍和2.5倍)时,对雌性和雄性大鼠的生育力无明显影响。但雌性大鼠在交配前2周及胚胎发育初期经口给予本品剂量≥1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5倍)时死胎率升高。家兔在整个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本品6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64.5倍)可导致心脏间隔缺损(此为很少见的现象)的发生率升高,剂量≥5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5.4倍)时死胎率升高。本品在大鼠器官形成期经口给予剂量达4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时未见致畸性,但剂量≥1mg/kg/日时死亡率升高。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目前尚无本品充分和严格的在孕妇患者进行的临床研究来证实以上生殖毒性,但从动物的结果来看,妊娠期间不应服用本品,除非其潜在的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大鼠在妊娠后期和授乳期经口给予本品≥0.125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07倍)时可导致出生指数、活产率及新生仔鼠存活率下降。目前尚未进行可评价本品对动脉导管关闭影响的临床研究,应避免在怀孕的第6-9个月使用本品。本品大鼠经口给药剂量≥1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成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5倍)时死胎率增加、分娩延迟和娩出时间延长;大鼠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药4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1倍),在妊娠后期和授乳期经口给药≥0.125mg/kg/日(同前所述),均可导致仔鼠存活率降低。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在人乳中分泌情况的研究,但本品在大鼠乳汁中的浓度高于其血浆浓度。鉴于本品对哺乳期婴儿潜在地严重不良反应,在考虑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后,应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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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 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 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显肾疾病患者、使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病人,在治疗初期对上述病人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4. 有很少报道NSAID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症。对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使用本品的剂量不应高于7. 5毫克,对中度或轻度肾操作病人剂量可以不减(即肌酸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的病人)。5. 与使用大部分其他NSAID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参数外升高者,大部分情况只是很小和短暂高于正常范围,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6. 对于临床稳定的肝硬化病人剂量可以不减。因虚弱或衰竭病人对副作用耐受较差,故应仔细监护。与使用其他NSAID一样,对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损坏的老年患者,用药应加小心。7. 药物对人驾车和使用机械的能力的影响没做过专门的研究,然而,当不良反应如眩晕和嗜睡出现时,建议限制这些活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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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