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芍颗粒
通用名称:香芍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42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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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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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4g*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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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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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横经席、柿叶、菥蓂、五指毛桃。辅料为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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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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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国药准字Z2013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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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清热祛湿、行气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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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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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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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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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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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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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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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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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2、经期不宜服用。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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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