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枯草口服液
通用名称:夏枯草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52
生产企业: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火﹑明目。散结,消肿。本品主要用于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乳腺增生,甲状腺肿大,淋巴结结核,高血压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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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新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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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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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合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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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夏枯草。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横经席、柿叶、菥蓂、五指毛桃。辅料为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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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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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52 |
国药准字Z2013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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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火﹑明目。散结,消肿。本品主要用于头痛眩晕,瘰疬,瘿瘤,乳痈肿痛,乳腺增生,甲状腺肿大,淋巴结结核,高血压症。 |
清热祛湿、行气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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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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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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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本品为苦寒泻火之剂,气血亏虚所致的眩晕头痛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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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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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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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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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明显的抗菌、消炎、活血化瘀、止痛、降压作用,药效学研究证明,对戊酸雌二醇所致的乳腺增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角叉菜胶性、蛋清性、棉球肉芽增生所致的多种急慢性炎症模型均有明显的抗炎作用,明显降低右旋糖酐所致的血瘀模型大鼠的全血粘度、血浆粘度及红细胞压积的百分数,明显减少醋酸所致的扭体次数,抑制甲亢小鼠模型的体重减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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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药期间宜进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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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