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塞通滴丸
通用名称:血塞通滴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23047
生产企业: 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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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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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8mg*90丸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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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滴丸剂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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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三七总皂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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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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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47 |
国药准字H1402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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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脉活络。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的作用。用于脑路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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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丸,每日3次。 |
1.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2.2~5岁儿童每次15~20mg。3.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4.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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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轻微恶心及上腹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2.少数有头晕头痛,发热,等症状,可自行消解。 |
由酚酞引起的过敏反应临床上罕见,偶能引起皮炎﹑药疹﹑瘙痒﹑灼痛及肠炎﹑出血倾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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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食用辛辣、油腻食物鱼腥的食物。 |
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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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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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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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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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延长结扎双侧颈总动脉致急性不完全性脑缺血模型小鼠的生存时间;对阻断大脑中动脉致局灶性脑缺血模型大鼠的脑梗塞面积有一定缩小作用;对小鼠耳廓微动脉、微静脉口径有一定扩展作用;可延长电刺激颈总动脉致小鼠体内血栓的形成时间;可延长小鼠出血时间;可使冠状动脉结扎致心肌缺血模型大鼠的ST段抬高降低和心肌梗塞面积减小。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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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孕妇慎用。3.本品不能与其他药混合滴注。4.静脉滴注时应小心,防止渗漏血管外而引起刺激疼痛;冬季可用30℃温水预热,以免除物理性刺激。5.使用本品应采用一次性输液器(带终端滤器)。6.用药期间宜进低盐、低脂、清淡易消化食品,不要食用辛辣、油腻食物。不要吃鱼腥的食物。7.用药期间不要饮酒,吸烟。不要久坐,要多静卧。8.多吃水果及富含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少吃生擒类脏腑9.加强口腔护理,及时清除痰涎,防止阻塞呼吸道。 |
1. 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橘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2. 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3. 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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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