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
通用名称:红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270
生产企业: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2.5g |
100mg |
|
| 剂型 |
眼用制剂(眼膏剂)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酚酞。 |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国药准字H1402227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 |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1.口服,成人一次50~200mg。2.2~5岁儿童每次15~20mg。3.6岁以上儿童每次25~50mg。4.用量根据患者情况而增减,睡前服。 |
|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由酚酞引起的过敏反应临床上罕见,偶能引起皮炎﹑药疹﹑瘙痒﹑灼痛及肠炎﹑出血倾向等。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阑尾炎,直肠出血未明确诊断,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粪块阻塞,肠梗阻者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幼儿慎用,婴儿禁用。 |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尚不明确。 |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主要作用于结肠,口服后在小肠碱性肠液的作用下慢慢分解,形成可溶性钠盐,从而刺激肠壁内神经丛,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使肠蠕动增加,同时又能抑制肠道内水分的吸收,使水和电解质在结肠蓄积,产生缓泻作用。其作用缓和,很少引起肠道痉挛。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酚酞可干扰酚磺酞排泄试验(PSP),使尿色变成品红或橘红色,同时酚磺酞排泄加快。2. 长期应用可使血糖升高、血钾降低。3. 长期应用可引起对药物的依赖性。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