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决明片
通用名称:复方决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903
生产企业: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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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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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基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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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糖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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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桑葚、菟丝子(炒)、黄芪、决明子(微炒)、远志(甘草制)、石菖蒲、丹参、五味子、升麻、鹅不食草、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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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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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03 |
国药准字H3602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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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肝益气,开窍明目。用于气阴两虚证的青少年假性近视。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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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两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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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能导致腹泻、腹痛、恶心等消化道不适,偶见皮疹、头晕等轻微不良反应。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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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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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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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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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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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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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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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