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17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 商标 |
|
||
| 规格 |
5ml:15mg |
|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f嗪-6-羧酸。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
| 性状 |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17 |
国药准字H3602188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 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
| 不良反应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
|
| 药理作用 |
偶尔一次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次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见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