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匹罗星软膏
通用名称:莫匹罗星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C20160015
生产企业: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功能主治: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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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澳美 |
京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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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2%:5g |
10ml*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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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口服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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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3350。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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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有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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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C20160015 |
国药准字H109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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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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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辅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口服,每天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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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偶见对莫匹罗星或其软膏基质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肿胀(有时出现在面部或口腔,严重者可引起呼吸困难)或虚脱。已有报告显示莫匹罗星软膏引起全身性过敏反应,但非常罕见。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去医院就医。 |
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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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莫匹罗星或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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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虽然实验证实本品无致畸性,但孕妇宜慎用。哺乳期涂药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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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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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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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与皮肤感染有关的各种革兰阳性球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效。对某些革兰阴性菌有一定的抗菌作用。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 |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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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3.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4.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5.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6.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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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