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鸡白凤丸
通用名称:乌鸡白凤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871
生产企业: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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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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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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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丸剂(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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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白芍、鳖甲、川芎、丹参、当归、地黄、甘草、黄芪、鹿角胶、鹿角霜、牡蛎、芡实、人参、桑螵蛸、山药、熟地黄、天冬、乌骨鸡、香附、银柴胡。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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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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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国药准字H20030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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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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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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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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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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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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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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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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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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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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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