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喷剂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喷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066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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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京卫药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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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6g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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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喷雾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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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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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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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66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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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本品用于流行性感冒。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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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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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本品毒性低,口服给药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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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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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2. 由于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母乳呼吸道病毒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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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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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不推荐应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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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体外具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本品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的复制与传播。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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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2. 有严重贫血者或对本品敏感者慎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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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