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胰利胆片
通用名称:清胰利胆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597
生产企业: 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行气解郁,活血止痛。舒肝利胆,解毒通便。用于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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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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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每基片重 0.42g |
1.2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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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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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柴胡、延胡索(醋制)、姜黄、牡丹皮、赤芍、牡蛎、金银花、大黄。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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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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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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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597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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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解郁,活血止痛。舒肝利胆,解毒通便。用于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等。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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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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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以及肝功能异常。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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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2.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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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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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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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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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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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互相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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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